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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11 00:00:00.0
发布者: 辽宁诚企
来源: 辽宁诚企

京人社能字〔2020〕4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15号)精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精准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一)申请条件    

1.符合本市和区域城市功能定位的科技创新、城市运行保障、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中小微参保企业;    

2.受疫情影响,2020年2-4月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含)以上。    

(二)补贴标准    

5月6日至7月31日,每名职工参加培训时长累计不低于20课时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训稳岗补贴,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课时,补贴金额增加500元,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20课时3000元,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每名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按照154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临时性岗位补贴,从本市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三)申请流程    

各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条件对企业进行认定,并将企业名单按行业分别报市科委、市经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确认后,于5月6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参照《关于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和补贴申报,参保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按程序审核后将补贴拨付至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开展职工培训的同时,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法人办事”或“就业超市”-“临时性岗位补贴”提出申请(/credit-portal/upload_resource/20200507/1588817838963.png"/>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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