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儋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实施方案(试行)》(儋府〔2017〕214号)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创五建”的战略部署,以完善信用建设制度为标准,以加强法制和完善信用制度为保障,以重点部门和信用示范点建设以及搭建信用共享平台等为重点,以提高交通运输行业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建立与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交通运输行业诚信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原则
部门推动,多方参与。明确部门、企业、个人、行业组织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在体系建设中的角色与功能定位,充分发挥各主体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完善信用管理体系,鼓励企业、个人和信用服务机构强化信用意识,创新信用服务模式,完善信用惩戒机制。
统筹规划,有序发展。充分考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和复杂性,采取“先基础信息后行为信息,先机构信用后个人信用,先独立运行后联合运行”的发展路径,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体系发展,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和主体权益,有计划、有步骤、科学的组织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重点突破,强化应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和安全生产等行业重点领域,率先在信用制度、信用评价和奖惩机制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三)建设目标
到2020年,形成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基本建成,信用考核标准基本健全,形成交通运输管理机构与社会信用评价机构、信息化智能化等相结合,具有监督、申诉和复核机制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得到有效应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逐步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二、重点领域
政务诚信领域。坚持依法行政,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把发展规划确定的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目标落实情况以及为民办实事的践诺情况作为评价诚信水平的重要内容。
工程建设领域。围绕交通运输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运营和养护,以及产品设备供应、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审计等关键环节,建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制度。鼓励运用基本信用信息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和合同签订的重要依据。把工程项目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列入失信责任追究范围。
运输服务领域。围绕城市客运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站场、运输工具检验与维修、驾驶员培训以及相关服务机构等重点方向,将诚信监管纳入运输行政管理日常工作,明确诚信监管职能,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自律意识。结合市场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从业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信息收集和整理制度,通过信息系统自动记录企业、从业人员的各种信用信息。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用制度标准体系
加强行业信用制度建设。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将较为成熟的信用记录、档案、评价、监督、奖惩、应用等机制及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管理等制度写入相应的法规规章,逐步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
加强行业信用标准建设。重点围绕信用信息分类与编码、信用信息资源元数据等标准规范,推动工程建设、运输服务等领域信用信息系统相关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和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的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对各方主体的基本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等内容作出统一规定。
加强行业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机制,推进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设。完善信用信息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制定信用信息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制度,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二)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建立完善的信用信息征集系统、查询系统,依法建立和完善信息系统平台登录和查询功能。按照统一标准加快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和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信用系统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做好现有系统平台的升级完善与对接融合,实现与市级信用信息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三)完善信用评价监管制度
完善信用评价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分部门制定信用评价办法及评价标准,对信用评价的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程序以及动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由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确定信用等级,并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明确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将超载和各类“宰客”行为列入失信记录,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加强监管和制约,严格实施惩处措施。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直接列入失信记录,作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规范信用评价活动。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评价机构依法开展活动,严格评价程序,坚持规范运作,做到标准公开、程序公开、客观公正,对评价机构弄虚作假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四)推进信用信息应用
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建立信用信息通报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对相关信用信息的披露权限和程序,明确有关社会机构、个人对信用信息的查询权限和程序。依托政府网站,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建设覆盖全行业的综合检索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一站式”综合检索服务。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统筹利用现有基础设施,依法推进各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守信奖励和激励。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措施。鼓励和支持有关单位在采购交通运输服务、招标投标、人员招聘等方面,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人员。
失信约束和惩戒。加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强化行政监管性约束和惩戒,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形成市场性约束和惩戒,使失信者在市场上受到制约。推动形成行业性约束和惩戒,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逐步建立跨地区、跨行业的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
(五)加强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监控体系,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做好安全风险评估,加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推动,制定落实本意见的方案,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注重协调配合,强化科技支撑与人才保障。要落实资金保障,将应由政府部门负担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强化督查考核
市交通运输局将对交通运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抽查通报,逐步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各单位要结合日常业务和专项检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诚信情况,及时发现、制止和惩戒各类违法失信行为。
(三)加强诚信文化建设
大力加强诚信文化建设,推进诚信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站场。广泛开展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交流活动,推广先进工作经验,树立行业诚信典范,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儋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