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
近期,我局接到群众反映,称个别房地产项目销售时宣称“岛外居民可以先登记买房,支付部分或全部房款,再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两年(五年)后办理相关购房手续”。此类行为意图规避我省我市相关调控政策,严重扰乱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且存在较大社会和经济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房地产项目销售场所的检查力度,并现场核查房源销售情况,开发企业应予以配合。
二、对于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先登记支付房款、后补交社保或个税”方式销售的,我局将予以严肃查处。处理方式为:一是对购房人,5年内不得在我市购房;二是对开发企业,已批准预售房源网签量未达到70%的,不再核发新的预售许可证;三是对中介机构,取消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证,相关人员禁止在我市从事房产中介业务。如涉事企业和个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三、对于存在上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购房人,我局将通过主流媒体予以曝光,同时列入我市诚信体系“黑名单”。
特此通知。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局、市图书馆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月31日印发